特区政府于2010年落实在离岛兴建一间具规模的综合医院。在《完善医疗系统建设方案》公布后,卫生局随即着手开展整体规划工作。面对一个史无前例、专业技术含量高的医疗公共工程项目,判给的考虑角度除了必须符合采购条例的法律规定之外,对方所拥有的相关专业经验、专业研究水平等,同样是判给分析的要素。如此,方可确保质量和效果能满足项目的专业要求,最终达到为居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宗旨。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第122/84/M号法令的规定,基于离岛医疗综合体工程设计服务属于专业性的研究计划,有关工程可免除招标,以直接判给的方式取得有关服务,但卫生局仍以书面咨询方式向本澳拥有设计医疗专业设施经验的三间公司询价,包括卢梁建筑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陈炳华建筑顾问有限公司和黄如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这三间公司均具备设计医疗设施的丰富经验,其中卢梁建筑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曾负责路环卫生站维修扩建工程及氹仔TN27地段卫生中心等设计;陈炳华建筑顾问有限公司曾负责设计镜湖医院及新风顺堂卫生中心工程等项目;黄如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曾设计澳门科大医院、仁伯爵综合医院急诊大楼、专科大楼、前线医生宿舍、综合服务大楼及路环岗顶传染病康复中心工程等项目。
卫生局局长基于工程设计的专业性,建议直接向三间本地有经验的公司咨询问价。卫生局随后按程序向上述三间公司以书面咨询方式询价,离岛医疗综合体设计服务甄选委员会按合理报价、团队资历及设计方案计划三项已预先订定的准则进行甄选。经分析后,认为黄如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报价合理,并拥有建筑、土木、电力、机械、燃气专业的多名技术人员,且主要人员平均年资超过15年,加上在设计方案计划中实用、经济、美观、节能环保、新技术应用等评分项目亦符合要求,故依法判给予该公司。
此外,该公司曾参与本澳多项大型的建筑及室内设计,包括机场、国际运动会比赛场馆、室内运动场等,具备与国内外专家、专业设计事务所、专业机电设计公司及环保专业顾问作为合作伙伴的经验。卫生局重申,综合该公司的各项优点、资历,以及分析其设计方案符合招标要求后,卫生局作出了明确的甄选结果,按行政程序由卫生局呈交判给建议书予社会文化司司长,经社会文化司司长同意后,再呈行政长官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