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添新邨管理权纠纷在房屋局、民众建澳联盟及管理委员会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多次协调下取得成果,原管理公司于8月4日晚上自行撤离,而新管理公司亦于同日晚上正式进场,并立即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鉴于永添新邨原管理公司的管理合约于本年6月30日届满后,没有履行承诺撤出,导致管理委员会招聘之新管理公司无法如期进场执行楼宇管理服务,而该新邨之管理委员会亦无法履行职责维修公共设施,期间,房屋局严正敦促原管理公司,必须尽快撤离,同时已通知该新邨全体业主自7月1日起应将管理费交予管理委员会,以尽快跟进升降机之维修事宜,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使用。
在这一个多月时间,在房屋局、民众建澳联盟及管理委员会的多次协调下取得成果,于8月4日晚上8时永添新邨原管理公司单方面向管理委员会表示撤离现场,为此,在民建联代表的协助下,管理委员会联同新管理公司人员及设备保养商,以及本局人员在管理处核对楼宇管理各相关事项,并对公共地方及设施进行初步了解。至大约晚上9时原管理公司正式撤离,新管理公司正式进场,并立即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新管理公司亦张贴入场通告通知全体业主正式接管永添新邨,当晚大厦运作正常。
对于永添新邨管理权移交后,续后需要跟进的楼宇管理工作,尤其是共同设施的维修保养,房屋局会依职权继续协助管理委员会,督促新管理公司做好楼宇管理服务,并呼吁永添新邨全体业主共同关心与支持大厦共同部分的管理工作,以及履行业主应有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