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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大使培训计划接受报名

社会工作局
2012-12-0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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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青少年对《儿童权利公约》的认识及了解,培育他们成为儿童权利活动的推广大使,社会工作局将于明年一月至二月期间举办「儿童大使培训计划」,欢迎16至22岁的本澳学生或青少年报名,截止日期为本月28日。

是次培训课程将由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社工李如宝小姐、澳门法务局代表及社会工作局代表主讲。课程内容主要介绍《儿童权利公约》、实践公约的重要性、推广方法及技巧、活动策划及评估方法、往港与「童梦同想」成员交流等。有关培训课程将于2013年1月12日、19日、26日及2月2日分别于民政总署台山活动中心礼堂及香港举行。完成培训的参加者可透过推荐机构/学生会作为申请单位,参与“童心倡童权”儿童权利活动资助计划,从而开展培训课程中撰写的儿童权利活动计划,有关资助计划的详细资料将于培训期间向参加者及推荐机构/学生会公布。

上述计划由即日起至12月28日期间接受报名,参加者须为16至22岁的本澳学生或青少年,并由从事儿童、青少年、家庭、社区的非牟利社会服务机构,或本澳注册的高等院校学生会推荐,以6至12人的小组形式参加。

有关章程及报名表格,请于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下载,或亲临社会互助厅儿童暨青年服务处索取,地址: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0楼。欲查询详情,请致电83997791、83997770与胡小姐或张小姐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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