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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商议式民调期末报告已完成

新闻局
2012-08-31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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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收集市民及传媒对修改《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的意见而展开的商议式民调工作告一段落,新闻局于今(31)日收到由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提交的修改《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商议式民调期末报告,待完成相关的行政程序后,将举行发布会,公布民调期末报告内容以及本局与传媒界各场会晤及座谈会上收集到的意见整理结果。

商议式期末报告包括报告正文的中英文版以及相关附录,合共超过1800页(中文版1510页及英文版350页),内容除了有中期报告内三次民调的初步结果和分析市民对两法意见的方向性描述外,还有对「公众组」和「专业组」对修法意见的民调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商议式民调各环节的工作安排、以及「商议日」合共44场小组讨论和4场大会问答共约40多万字的会议录逐字稿等大量资料。

今年3月底新闻局曾举行传媒意见初步整理及民调中期报告简报会,会上介绍了综合传媒意见及中期报告的结果。对于委员会的存废,业界及市民的意见并不矛盾--业界主流意见不赞成有官方代表的委员会,市民则倾向在法律框架外由业界成立委员会,并希望有市民的参与。两者的立场与政府坚持的原则并无抵触,即业界的自我规管组织应由业界自行决定。政府会参考新闻业界及公众所表达的修法方向意见,并咨询法务部门的专业意见,作出进一步的研究及分析。

特区政府2010年3月宣布启动《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程序,为了收集传媒、社会大众对修法的意见,集思广益,有需要进行广泛、客观和科学化的民意收集、咨询及研究工作。

为此,新闻局除了在2010年底以邀标方式委托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了两法修订方向的文献研究外,亦于2011年透过公开招标方式判给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提供两法修订的民意调查和分析服务,透过首次引入「商议式民调」的科学方法,并于2011年12月4日举行「商议日」,收集澳门市民和传媒对修法的意见。

与此同时,本局在2011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2年3月底,与本澳不同的传媒组织和传媒机构的代表、新闻工作者进行了多场次的会晤和座谈,就修法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和看法。过程中分别与6个本澳传媒组织和31家传媒机构的代表进行了24场会晤,并于2月21日及22日举办了两场传媒公开座谈会(座谈会共有57名来自28间传媒组织及机构的新闻从业员出席)。另外,透过座谈会现场及电子信箱收到了6份由新闻工作者提出的书面意见。

按照本局的工作规划,修法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会展开方向性的研究工作,透过与本澳新闻业界的交流,以及委托学术研究机构进行客观和科学化的研究及民意调查,收集意见,为下一阶段制订法律修订文本提供参考。第二阶段政府会因应首阶段的方向研究结果草拟法律文本,第三阶段则就法律草案展开全面咨询工作。最后,按照咨询结果,整理法案文本后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根据服务合约要求,于今天向本局提交修改《出版法》与《视听广播法》商议式民调期末报告。本局将向上级呈交相关报告书,计划待报告书获审阅后将举行发布会,公布民调期末报告内容以及本局对与传媒界各场会晤及座谈会上收集到的意见整理结果。

随着商议式民调期末报告完成,标志着两法修订的前期准备阶段结束,即完成了透过与本澳新闻业界的交流,以及科研调查的工作,收集修法方向意见,为下一阶段制订法律修订文本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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