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湖畔大厦的整体发展,完善区内公共及商业配套设施,房屋局为氹仔湖畔大厦内三个规划为食肆用途及一个规划为士多、杂货店或小型超市用途之商铺进行租赁公开招标,承租人可经营非明火煮食之饮食店或零售食品及日用百货等范围业务,以满足日后社区的发展需要。
湖畔大厦位于氹仔美副将马路,为澳门首个由特区政府全资兴建,附设有完备社区功能之公共房屋项目,而以食肆、士多为商业用途的四个招租商铺则位于裙楼2楼,三个食肆的面积分别为414.73平方米、562.32平方米及738.33平方米,而士多、杂货店或小型超市用途之商铺面积则为194.32平方米。
有意投标人可于本月31日前到房屋局接待处查阅及索取湖畔大厦从事商业活动空间之租赁之招标案卷副本,或透过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内招标项目之专栏中查阅及下载相关资料。
投标人须于本月31日下午5时正前将投标书送往房屋局接待处,或以双挂号方式邮递。开标仪式则于2012年6月1日上午10时正于房屋局举行。
湖畔大厦由六座楼宇组成,提供2,703个经济房屋单位,并设有公共停车场、巴士转乘站,社会服务设施等,另设有食肆、士多及干货市场。
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59 4875或亲临青洲沙梨头北巷102号房屋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