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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收益申报书期限延至四月二日

财政局
2012-03-2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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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三月三十一日为星期六,须申报上一年度收益之职业税第一组相关纳税人和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第二组纳税人,以及所得补充税B组纳税人,2011年度收益申报书的递交期限将延至四月二日(星期一)止。为免增加轮候时间,财政局呼吁上述纳税人,倘仍未申报年度收益,宜尽快于办公时间内将该年度收益申报书交至位于南湾大马路财政局大楼之职业税中心、所得补充税B组暨营业税中心、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办公时间

财政局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8:00)

税务咨询中心电话: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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