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有工人团体反映政府公共工程聘用外地雇员的情况,现作以下回应:
为配合特区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特别今年是公共房屋建设关键性的一年,人资办采取适当的配合措施,按照实际人力资源供需情况,在有关承建商必须优先聘用本地工人的大前提下,批给外雇建筑工人以应付有关工程的需要。
此外,本办公室与权限部门一直保持紧密的沟通和合作,至今仍未接获证实有关承建商存在违反《就业政策及劳工权利纲要法》第九条的规定,以外地雇员取替本地雇员的情况。倘一经证实承建商违反上述规定,本办公室必定会依法严肃处理,甚至全数取消其已获批准的聘用许可。
特区政府输入劳动政策的大前题是确保本地工人优先就业及劳动权益不会受损,只有在本地没有合适或无法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时,外地雇员才会被考虑作为临时补充而批准输入。在此重申,特区政府绝不容许因输入外地雇员而有任何一名本地雇员以不合理理由被解雇的情况,以保障本地雇员优先就业及劳动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