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专业工作证(的士)之续期至本月29日止,交通事务局呼吁仍未办理续期之的士营运者,尽快携同专业工作证(的士)亲临中华广场2字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办理,以免在驾驶的士期间因专业工作证失效而被科处罚款。
按照十月十八日第366/99/M号训令核准之《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之规定,持已失效之专业工作证(的士)之人士驾驶的士可被罚款。交通事务局提醒有意继续从事的士营运之人士,可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携同专业工作证(的士)亲临中华广场2字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办理专业工作证(的士)续期,续期费用为澳门币四十元正。若由他人代办则需携带持证人之专业工作证(的士)正本、澳门身份证及澳门驾驶执照副本,并填妥委托办理声明书,有关声明书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免费索取或登入交通事务局网站www.dsat.gov.mo下载,办理续期至本月29日。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