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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继续推行「代收交通事务局车辆使用牌照税」服务

邮电局
2011-12-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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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将会继续与交通事务局合作,推行「代收交通事务局车辆使用牌照税」服务。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市民可携带有效之车辆登记折,前往以下指定地点的邮局缴交相关车辆使用牌照税。

(* 请参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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