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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葡英传媒协会就两法修订提具体意见

新闻局
2011-12-1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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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负责人今(16)日与澳门葡英传媒协会成员会面,听取该会对修订《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事宜的意见。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首先感谢该会成员出席会议,并表示目前新闻局正分别与各业界组织及传媒机构会面,听取业界意见,希望可藉此带动社会广泛讨论有关传媒发展的法律。

澳门葡英传媒协会主席雅士度(Paulo Azevedo)感谢新闻局邀请,并表示在刚举行的第一届澳门新闻记者会议上,与会者就本澳媒体发展作出深入讨论,并通过了一份有关本澳媒体发展建议的决议书。雅士度在会上向新闻局提交了有关决议书。

雅士度表示,该协会认为,《出版法》无需作大幅度修改,当中的标的及原则也无需大幅改动,只需要因应回归而对条文的字眼作适当更新,但有迫切需要设立出版委员会及对记者职业作出规范。具体而言,该协会会主动筹设一个委员会,邀请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组织的两至三名代表参加,经讨论后,再由该具代表性的委员会提出设立出版委员会、订定《新闻工作者通则》及建立记者专业资格的认证制度。

他表示,该协会会尽最大的努力设立该委员会,争取建立全澳新闻工作者的最大共识。若不成功,该协会将自行设立有关委员会,讨论有关议题,再争取其他新闻工作者组织支持其建议。若因为文化因素或其他原因而不成功,该协会将承担新闻工作者专业的道德承诺,自行促成葡英传媒认可的出版委员会、订定《新闻工作者通则》及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以及建立记者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该协会认为,出版委员会应由业界设立及管理,并得到政府认可,否则便如「无牙老虎」。通则亦应由业界讨论后,由政府交由立法会通过,以获得法律效力。

雅士度表示,有意见怀疑政府在修法过程中别有目的,但该协会强调从没怀疑政府的动机。他们认为修法过程正面,也感谢政府启动修法程序,令各方可讨论传媒行业的相关事宜。该协会认为,往后的工作应由业界负责推动。

为确保出版委员会的独立性,该会反对有任何政府代表加入出版委员会,但可加入民间成员,以反映业界对社会的责任感。

有关互联网等新媒体,他认为,暂时仍未是成熟时机去提出任何意见,本澳业界对这方面的认知仍未足够。无论如何,在作出任何决定前,应研究及参考网络媒体较普遍的国家所作的工作。

该会表示,业界也面对新兴媒体所带来的冲击,公民记者的角色固然重要,因为他们会将意见在互联网发放,但他们并非专业记者。由于他们可能未经培训或未有专业认证,所以在诚信方面会受到质疑。

有关《视听广播法》方面,该会表示虽未有特别意见,但认为需要更多时间进行深入研究,并认为有关视听广播委员会的组成有需要进行修改。

另外,他表示该会有越来越多会员反映,希望特区政府官员的发言可以有及时的翻译和及时发布。此外,该会认为特区政府设立发言人制度有利加强政府与传媒的关系,希望司长办公室及各部门能设立新闻办公室,并将发言人制度延伸至立法会、法院及检察院,以拉近传媒与他们的关系。

他表示,要传媒有良好的发展,就需要建立从业人员持续进修及培训的机制,虽然这是业界的责任,但亦希望得到政府支持。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表示,感谢该协会代表提出的意见,该会的意见很宝贵和具体,具有可行性及建设性,对日后的工作是重要参考。

他强调,两法已实施超过二十年,有需要检讨其适时性。政府对两个委员会的存废没有既定立场,澳门葡英传媒协会提到的出版委员会、《新闻工作者通则》及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的意见,与政府多次重申应由业界讨论及考虑的原则是一致的,政府乐意在法律及技术层面作出支援。

对该会有关发言人制度的意见,陈致平回应时承认该制度有改善空间,并会加强和传媒联系。新闻局一直有推行有关方面的工作,亦会一直持续培训相关人员,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务。

他认同该协会有关业界持续培训的意见。目前新闻局提供支持的培训项目多属短期性的单项培训,希望协会日后能提出具体及具持续性的培训计划。他亦表示,新闻局乐意与业界就有关事宜进行深入探讨。

出席会面的澳门葡英传媒协会代表有:主席雅士度(Paulo Azevedo)、副主席João Pinto及Gilberto Lopes,以及秘书José Matias。

新闻局副局长何慧卿和新闻厅厅长黄乐宜等一同出席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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