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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与新闻工作者协会就两法修订交流意见

新闻局
2011-12-13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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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负责人今(13)日开始拜会各传媒组织和传媒机构,与新闻业界就修订《出版法》及《视听广播法》交流意见。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一行下午拜会澳门新闻工作者协会。他在交流时重申,两法颁布至今逾20年,有需要检讨其适时性,特别是当中未有全面落实的条文内容,包括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设立的出版委员会、广播委员会及《新闻工作者通则》,传媒界对此一直存有不同意见,未达共识;新闻局期望透过民调和咨询业界意见,搭建平台推动各方探讨,解决法律未能全面落实的状况。

他表示,商议式民意调查仅为整个两法修订程序的其中一环,只是政府收集意见的途径之一,希望业界继续积极和充分讨论,新闻局有责任推动并乐意聆听业界对修法提出的各种意见及建议。

他进一步强调,政府对两个委员会的存废没有既定立场,只存在由业界自行决定的原则,对于委员会的存废,以及若果决定设立后的组成和操作,均由业界经过充分讨论后自行决定,政府乐意给予技术支援。

记协亦就是次的交流内容,基本形成三点共识:1)两法实施已久,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当中部分法律条文确实已脱离社会实际情况,记协认为有检讨的必要,但原则是必须维持原有的新闻自由尺度不变;2)记协尊重政府对是否修订两法没有既定立场的态度,换言之,政府是给予最大空间让传媒业界自行检讨两法,政府建立平台,让大众继续讨论两法事宜;3)如若将来有需要设立有关新闻评议的组织,建议由民间自行组织,可参考现时澳门传媒工作者的医疗保险计划,由政府建立法律平台,业界自行操办。

  

陈致平感谢记协提出的宝贵意见,新闻局定会认真考虑及研究;他亦藉此鼓励业界继续在随后的拜会活动中,或以不同渠道踊跃发表意见和作出讨论,有利于两法的持续完善,进一步保障本澳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记协理事长陆波、监事长郑秀明,以及多名理、监事会成员出席了交流;新闻局负责人还包括副局长何慧卿和新闻厅厅长黄乐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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