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即《新控烟法》)将于2012年01月01日实施,卫生局表示有必要调整组织架构,设立一个负责监察预防及控制吸烟法例遵守情况的附属单位。因此,特区政府制订了《修改卫生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建议在一般卫生护理副体系设立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担当的职责包括;根据国际组织的提议,建议预防吸烟政策的指导原则;协调控制吸烟的联合行动;协助禁止吸烟地点的负责实体,以确保遵守预防及控制吸烟法例;根据法律及规章的规定,确保供公众消费的烟草制品的品质监控;推动关于烟草消费的危害及戒烟重要性的健康资讯及教育活动;向消费者公布生产烟草制品所使用的成分及相关份量;建议及推动预防及控制吸烟的措施,并评估有关执行成效;编制关于烟草消费的跟进及评估报告;处理因适用预防及控制吸烟法例规定的处罚制度而开展的程序;监察对预防及控制吸烟法例的遵守情况。
另外,草案也规定,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主任的职级等同处长,卫生局将增加招聘40名专门在该办公室职权范围内执行职务的卫生督察。而连同目前30名执行公共卫生及控烟工作的卫生督察,总共将有70多人对《新控烟法》进行执法和宣传。
面对《新控烟法》的实施,卫生局表示,执法固然重要,若无法在社会上成功营造无烟文化的环境和气氛来配合,甚至没有各业界社团共同参与,单凭执法部门的努力将难以达至“澳门无烟新景象”的目标。故此,控烟策略将会包括执法、宣传和教育等多个方面,彼此互相配合,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同时在此过程中,各权限实体的协调和配合也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特区政府落实“新控烟法”的信心与决心,控烟工作才得以有效及持续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