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于2010年8月13日生效至今,旅游局已封印了共144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再抓获1名控制有关单位者(管理人)。
在执行调查中,向在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内的684名住客调查取证,住宿者中有36名逾期逗留人士及29名非法入境者,已交警方处理。
目前,旅游局共开立了144个制裁卷宗,并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32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各科处罚款澳门币20万元。至今,已有2名违反者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交了澳门币20万元的罚款。同时,21名不合作义务者各被处罚款澳门币3,000元,再有2人缴纳罚款,已缴款者累积至11人。
按法律,任何违反者在法定期满未缴罚款,旅游局将通知财政局对其执行强制征收,并知会治安警察局,当事人如非本澳居民将被禁止进入澳门。
旅游局及治安警察局继续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旅游局人员也持续巡查受封单位,确保有关单位保持封闭及断水断电状况。旅游局强调,破坏封印及擅自恢复水电属刑事罪行,一经发现将由司法机关处理。
市民可透过24小时举报热线28333000举报怀疑个案。而旅游局于四月初已启动网上举报非法提供住宿。举报者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中文/英文) http://www.macautourism.gov.mo,并点击"网上举报非法提供住宿"横额登入。为进一步方便市民举报,旅游局早前制作一批印有热线及网址的锁匙扣,由街坊会联合总会代为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