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于2010年8月13日生效至今,跨部门工作小组已封印了126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另外,再有4名经营者各科处罚款20万元。
在执行调查中,跨部门工作小组向在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内的573名住客调查取证,住宿者中有33名逾期逗留人士及25名非法入境者,已交警方处理。
目前,旅游局共开立了126个制裁卷宗,并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23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各科处罚款澳门币20万元。至今,已有2名违反者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缴交了澳门币20万元的罚款。
按法律,任何违反者在法定期满未缴罚款,旅游局将通知财政局对其执行强制征收,并知会治安警察局,当事人如非本澳居民将被禁止进入澳门。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起至2011年5月26日,旅游局接获343宗举报,涉及307个单位。旅游局严肃对待所有市民的举报,认真处理,但对该等举报经一系列布署、取证及调查后,发现其中157个为一般住宅单位,并非用作非法提供住宿。而旅游局于本年4月启动网上举报,目前已接获40个投诉,但当中7成为虚报。旅游局呼吁有关人士不要滥用投诉机制,浪费公共资源。
跨部门工作小组继续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旅游局人员也持续巡查受封单位,确保有关单位保持封闭及断水断电状况。旅游局强调,破坏封印及擅自恢复水电属刑事罪行,一经发现将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