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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四名经营者各科处罚款二十万 "网上举报非法提供住宿"启动

旅游局
2011-04-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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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对4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经营者)各科处罚款澳门币二十万元,至今共有13名经营者科处罚款。其余卷宗已进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阶段。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于8月13日生效至今,跨部门工作小组已封印了119个怀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单位,目前未有受封单位被批准解封。旅游局人员持续巡查受封单位,确保有关单位保持封闭及断水断电状况。旅游局强调,破坏封印及擅自恢复水电属刑事罪行,一经发现将由司法机关处理。

另一方面,除了24小时举报热线28333000之外,旅游局正式启动网上举报非法提供住宿。举报者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中文/英文) http://www.macautourism.gov.mo,并点击"网上举报非法提供住宿"横额登入。旅游局鼓励举报者填写个人资料及联络方式,以便在有需要时候可联络作进一步跟进,个人资料将保密处理。同时,举报者应尽量提供详细及准确资料,这有助更有效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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