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征收期至本月31日止,至今仍有近3万5千多部须缴纳行车税的机动车辆未缴纳税款,交通事务局呼吁有关车主尽快缴纳,以免因延误而被征收过期罚款。
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于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征收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截至本月23日,全澳逾19万部须缴纳行车税的机动车辆中,有155,104部车辆缴纳了行车税,还有35,785部车辆倘未缴纳。
网上缴费31日中午12时结束
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把握时间,尽早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财政局、指定银行及邮政局6个办公地点缴交,而网上缴费服务方面,以邮寄方式领取税圏经已截止,选择自行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领取税圈之人士,仍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上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服务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中午12时,敬希留意。交通事务局同时提醒车主,逾期缴纳税款者,将另加收相等于所欠税款双倍的罚款及延迟利息,罚款连税款最高可达原税款的三倍。
缴纳行车税之详细办法可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