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至未满65岁人士1月起可申请新社保登录/补扣供款
社会保障基金
2011-01-0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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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1月起接受年满35岁至未满65岁的居民办理新社会保障制度任意性制度登录/补扣供款的申请,社保基金日前已向上述合资格居民寄发通知书及申请表。为有效分流,社保基金已增设位于美珊枝街五号(婆仔屋对面)的咨询区,市民亦可多利用分布全澳各区的85个服务点办理有关手续。今(3)日截止下午五时,社保基金大楼及位于塔石广场玻璃屋的临时服务中心共接收申请表93份,社保大楼、玻璃屋、咨询区及来电查询约612人次。

年满60岁至未满65岁的合资格可补扣供款人士,除补扣供款之外,仍然须继续供款,其供款月数为在法律生效(即2011年1月1日)时,受益人年龄月数与65岁月数之相差,且累计总供款月数至少有60个月(包括已补扣供款),才可申领养老金,而可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将以总供款月数除以360个月,再乘以养老金金额来折算,倘受益人以任意性制度按季度继续供款,社保基金于每年4月会按截止前一年的12月所累计的总供款月数调升其养老金金额,直至供款有360个月就可以领取全份养老金;而这个年龄层之人士在补扣供款后是不能提前申领养老金的。

另外,年满60岁至未满65岁的“旧人”,即在法律生效前已在社保基金登录并有供款之受益人,倘没有选择补扣供款,在新法生效后以任意性制度继续供款至累计总供款满60个月是可按旧制度规定的要件和方式申领养老金,即在澳门居住至少7年及已供款至少60个月可申请提前获发养老金,而养老金金额将按年龄相对应的百分比发放。

年满35岁至未满60岁的合资格可补扣供款人士,除补扣供款之外,仍须继续供款至少60个月,并须符合其他养老金的申请要件,才可申领养老金。

补扣供款是属于一种过渡性规定,必须要在今年(即2011年)内提出申请,而补扣供款效力亦只为着申领养老金,不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的给付。只要在今年7月31日或之前进行补扣供款的申请,可使用追溯机制,最早可追溯至今年1月。另外,已在退休及抚恤制度登记的在职公共行政人员,有关任意性制度登录或补扣供款申请则须透过所属部门递交。

社会保障基金于12月6日起已接受65岁或以上居民进行任意性制度登录/补扣供款申请,截至31日为止,85个服务点共收到9331份申请表,13,024人次进行咨询。而社保基金大楼及位于塔石广场玻璃屋的临时服务中心共收到5,088份任意性制度/补扣供款的申请表,亲临或电话热线咨询有12,828人次,另由街总、工联、妇联、明爱、中总、侨总、退休、退役及领取抚恤人士协会、民政总署政府服务大楼等80多个点代收的申请表有4,243份。

如欲查询有关新《社会保障制度》的讯息,可在办公时间致电2853 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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