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吴国昌、区锦新和陈伟智三位立法会议员的要求,法律改革办公室朱琳琳主任和陈轩志副主任于今(28)日接见了三位议员,并就他们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
有关各大法典的立法工作进展,朱主任表示各大法典的检讨修订工作正有序的进行。其中《商法典》继2009年作出修订后,今年就该法典内的保险合同正式立项,并展开了讨论及研究工作,法律改革办公室、法务局及金融管理局将在短期内完成“修订保险合同草案”的中葡文咨询文本。
在《民事诉讼法典》的修订方面,朱主任指出,法律改革办公室于2010年完成多项立法研究,包括比较法研究,并与司法机关及相关实体就修订内容进行讨论,现时已将修订的方向定为简化诉讼程式、非司法化以及合理配置法院资源等若干方面。此外,为了纾缓司法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加的工作量,政府亦展开了关于“仲裁及调解制度的推行及应用”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电子化”的专题研究。
在《民法典》的检讨工作方面,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组成了专家研究小组,展开关于“分层所有权法律制度检讨”的专题研究。朱主任还补充,关于“合同制度”的修订工作,法律改革办公室与行政暨公职局今年内将完成 “合同制度”的咨询文本,计划于2011年进入立法程序。
法律改革办公室陈轩志副主任在会上介绍《刑事诉讼法典》的修订工作,为落实该工作,今年适当作出了人力资源的调配,邀请了一些熟悉澳门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人士参与修法工作,例如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退休的司法官。同时,亦将先前收集的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及法律界意见细致整理,经研究及分析社会的诉求后,订定了这次修订法典的主要方向,包括改革特别诉讼程序、合理配置法院资源、优化诉讼程序、引进科技以及确保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现时正草拟相关的咨询文件及修订法典的草案。
至于《土地法》、《都市建筑总章程》及公共房屋法例的修法工作,陈副主任表示,根据负责相关修法工作的部门的资料,《土地法》修订工作自2008年展开,政府为此成立了 “检讨及修订《土地法》工作小组,由相关的有权限机关负责检讨工作。2009年初政府委托了学术机构进行法律草案的研究,组成专家意见小组,并于2010年上半年提交了立法草案的最后修订文本,现正进行内部分析与讨论;关于 《都市建筑总章程》的修订进程,政府在2009年亦成立专责工作组,去年12月推出了 “《都市建筑总章程》─ 行政篇修订版(咨询文本)”作公开咨询,广纳社会意见。经整理意见,分别制订了《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条文咨询文本,现正进行第二轮的公开咨询;而至于公共房屋法例方面亦在有序进行中,如经济房屋相关法例、从事楼宇管理业务及管理服务人员职业的法律制度、楼宇管理仲裁中心规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