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与广东省于今(19)日签署《广东与澳门海上搜救合作安排》(下称《合作安排》),文件的签署将有助加强粤澳两地海上搜救的协调与合作,对海上险情提供快捷、高效的救助,实现资源分享、优势互补。
签署仪式在下午三时三十分于港务局大楼举行,由港务局局长黄穗文及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黄棕棕代表双方签署。广东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纪家琪、澳门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等见证了签署仪式。
根据《合作安排》的内容,粤澳双方的海上搜救合作会以资源分享、就近快速、及时有效、互相帮助为原则,确保能够快速地集合搜救力量进行救援工作。《合作安排》亦促使粤澳建立搜救资源资料库、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定期组织跨区域合作演练及加强双方的讯息互通和联络。
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黄棕棕表示,《合作安排》乃贯彻落实《粤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的规定,并根据「粤澳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小组」第一次会议的精神而拟定。《合作安排》的签订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粤澳两地的海上搜救合作,促使粤澳双方海上搜救合作规范化、程序化,对保护海洋环境、减少海上人命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港务局局长黄穗文表示,由于海上事故的严重性可以很大,必须马上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救援工作,才能最快速地将海上事故的伤亡、损失和破坏减到最低。因此,特区政府逐步增加投放资源在海上搜救方面,包括最近建成的妈阁号救援船,而《合作安排》之签订将可进一步优化双方的资源调配和利用。
《合作安排》的签署标志着澳门与广东省之间的海上搜救力量得到提升及充分利用,有效确保珠三角地区的海上安全。两地的搜救资源分享亦有助-局未来将继续与邻近地区海事部门加强沟通合作,逐步完善跨地区性的海上搜救协调机制。
出席签署仪式的广东省代表还有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副参谋长黄海坚、广东省海事局副局长黄军根及副处长张显平、南海救助局副局长汤忠发、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庄振荣及副主任科员汪永安、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副调研员余敏、民航中南管理局应急办副主任刘气豪、广东省港澳办副主任科员蚁秦;澳门代表包括港务局副局长黄锦辉、海关海上巡逻处代处长余益铨、民航局航空标准暨执照部代总监潘华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