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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医疗券加强个人保健 共享医疗补贴计划的效益

卫生局
2010-05-14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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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去年首度推行医疗补贴计划,补贴市民医疗开支,以鼓励巿民重视保健;透过推广家庭医学制度,加强公私营医疗机构合作,充分应用社区医疗资源,长远地提升社会医疗综合水平及促进多元发展。当局鼓励市民自用医疗券于个人保健,冀业界和市民互相监督,共享计划带来的效益。

当局冀市民藉医疗补贴计划提高个人保健意识

当局秉持上述目的而订定计划的规范。为培养市民的个人保健意识,医疗券的移转范围不宜扩大。另外,为鼓励市民应用社区医疗资源,推动家庭医学制度发展,医疗券不适宜用于购买医疗器材或于药房购药。对于有诉求希望将医疗券转化为消费券,当局重申两者有着本质差异,医疗券虽为实物券,但体现了医疗补贴计划与现金分享计划在政策上的职能分工,特区政府透过医疗券补贴市民在经济压力下的医疗支出,因此在厘定补贴金额、适用范围上亦具回应性。若将医疗券改为购物券,除不能发挥计划促进社区医疗服务发展的作用,亦将模糊了计划的针对性,其功能将与现金分享计划重叠。

医疗补贴计划的成效取决于市民和业界的支持和配合,纵观计划首次推行已达预期成效,大部份市民选择自用医疗券诊治小病和保健;业界方面亦对计划甚为配合,为市民提供便捷适切的医疗服务。此外,根据当局透过联合巡查向业界收集的意见,自医疗补贴计划推出后,经营环境确有改善;除个别违规事件影响到计划的秩序,大部份私人卫生单位均配合当局的指引,逐步优化服务及管理。可见计划对社会既有短期效益,亦有提升社会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及多元发展的前瞻性附加价值。当局呼吁市民和业界自律,互相监督,善用医疗券。

2009年度医疗券使用期限至本年8月31日

当局提醒尚未印取和使用2009年度医疗券的市民,该次医疗券使用期至本年8月31日,逾期作废。为配合2010年度医疗补贴计划的医疗券自助列印服务将于本年7月1日正式启动,由2010年6月30日起至8月31日,各列印地点将不再提供2009年度医疗券的列印服务,少部份仍未印取2009年度医疗券的市民,可到中华广场二楼的「医疗补贴计划辅助中心」透过专设的自助列印机印取,或由服务柜位职员协助印取。

在两次计划的重叠期(即2010年7月及8月)内,部份居民或拥有合共20张医疗券,此情况与新一期计划推行并无任何抵触。凡持有效的医疗券,居民均可自主地选择同时使用或分次使用。当局再次呼吁尚未印取和使用医疗券的市民,应注意善用医疗券。若发现滥用医疗券行为,当局将追究私人卫生单位及使用者双方的责任。如有任何疑问,可透过服务热线:2822 5050、传真:2822 3030,及专门网站www.vs.gov.mo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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