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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澳门中小企业展 – 参展说明会』新闻稿

招商投资促进局
2009-07-3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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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下称贸促局〉主办及十一家本地及海内外商会协办的“第十四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MIF)”将于本年10月22日至25日假澳门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举行。

「澳门中小企业展」参展及参展详情

中小企业在澳门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直以来对澳门的经济发展贡献良多,为提升进一步提升MIF的素质,协助中小企业转型及开拓海内外市场,从而推动“澳门制造”* 、“澳门品牌”* 及协助澳门传统工商业引入“创新产品”及发展“澳门企业代理”产品* ,继去届受到欢迎之「中小企业展区」运作概念和经验,第十四届MIF将参考去届做法,设立「澳门中小企业展」,该展区由澳门中华总商会及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主办,澳门中小企业协进会及澳门女企业家商会协办,澳门会议展览业协会、澳门展贸协会及澳门广告商会承办。

于7月30日,展区主、协及承办机构假座渔人码头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了第十四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澳门中小企业展 – 参展说明会』,旨在向有意参展的本澳中小企业介绍参展、参展资助申请条件及手续,促使本澳中小企业充份利用澳门区域服务平台优势,抓紧MIF时机开拓市场商机,并建立更广阔的海内外联系。

『澳门中小企业展 – 参展说明会』之主要嘉宾包括澳门中华总商会许世元理事长、贸促局张祖荣执行委员、第十四届MIF承办机构组委会李志忠主任、第十四届MIF组委会刘关华副总协调暨秘书长、澳门女企业家商会江美芬会长及澳门中小企业协进会容应存副理事长。

本届之「澳门中小企业展」共设有约120个展位,每个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为配合中小企业的参展需要,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特别推出一个专门为澳门中小企业而设的参展优惠,而申请的中小企业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包括:

1. 澳门注册之中小企业(本澳雇用员工总数不超过100人)

2. 为澳门税务效力及在财政局登记最少两年〈至10月22日前〉

3. 最少由澳门居民或本澳注册企业拥有企业百分之五十股权或控股权

4. 满足以下两项的其中一项

a.曾参加第十二届或第十三届MIF的参展商

b.申请者必须为“澳门制造”商、持有“澳门品牌”产品或“澳门企业代理”产品*之企业。

贸促局向每个9平方米展位补助澳门币5,400.00圆,符合资格的澳门中小企业的9平方米展位参展费用为澳门币3,600.00圆。另外,本届MIF为符合资格的澳门中小企业提供以下优惠:a.于8月10日前报名可获10%折扣优惠;b.曾参加过第十二届、第十三届MIF、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MIECF)或2009粤澳名优商品展销会或澳门特许经营洽谈会的参展商可获10%折扣优惠;c.每位参展商可邀请一位合资格的非本澳专业客商免费入住大会酒店(1房2晚);d.每位参展商可免费在贸促局之澳门经贸资讯亭播放广告宣传短片(15秒版本, 播放24周,共32,256次)。

为使更多本澳中小企藉MIF拓展商机,每一中小企业只可申请一个展位优惠,并以先到先得为原则,按企业业务性质规划展位,而展位位置大会将安排统一时间进行抽签。大会将于8月4日(星期二)至14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正式接受「澳门中小企业展」参展及参展优惠申请,申请人需将参展申请表格及申请所需文件,于上述期间亲临『MIF行政暨服务中心 - 澳门宋玉生广场263号中土大厦20楼』进行申请,所需文件包括:

1) 澳门中小企业展参展资助 – 申请表格

2) 展位名牌及场刊免费简介 – 申请表格

3) 最近期的财政局[M/1格式]或营业税[M/8格式]副本

4) 公司股东/企业主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5) 有效商业登记副本(最近3个月内)

6) 社会保障基金供款表副本(最近期的);如企业没有聘用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声明书说明

7) 如为本届MIF之新参展商,须提交企业“澳门制造”、“澳门品牌”或“澳门企业代理”产品之相关证明文件

8) 连同现金、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一并递交(抬头请写: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

各有意参展的企业可于大会网站(www.mif.com.mo )下载申请表格,或可于以下地点索取「澳门中小企业展」参展申请资料:

索取「澳门中小企业展参展申请表格」地点如下:

1)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贸易中心4楼)

2)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 澳门商务促进中心(澳门宋玉生广场263号中土大厦19及20楼)

3) 第十四届MIF行政暨服务中心(澳门宋玉生广场263号中土大厦20楼)

4) 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新口岸上海街175号中总大厦五楼)

5) 澳门中小企业协进会(澳门岗顶前地「汇业银行行政中心」地库)

6) 澳门女企业家商会(澳门高士德马路89-93号高士德商业中心4楼B座)

7) 澳门厂商联合会(澳门罗保博士街 34-36号厂商会大厦十七楼)

8) 澳门出入口商会(澳门殷皇子大马路60-62号中央商业中心3楼)

9) 澳门毛织毛纺厂商会(澳门友谊大马路271号B金华阁6楼A座)

10) 澳门付货人协会(澳门南湾大马路613至639号时代商业中心18楼1801室)

11) 澳门银行公会(澳门南湾大马路575号财政局大厦15楼)

12) 澳门建筑置业商会(澳门水坑尾街103号5楼)

13) 澳门中国企业协会(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方大厦13楼)

如进一步查询参加「第十四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MIF)」详情,请致电第MIF行政暨服务中心,电话:2882 8711,传真:2882 8722或浏览MIF网页:www.mif.com.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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