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立法首阶段咨询意见汇整工作完成,社会工作局已将有关文本上载至外联网,以便公众下载及浏览。
首阶段咨询工作在去年11月展开,社会工作局共举办两场引介咨询会、拜访7个社团机构及部份长者服务单位,并透过咨询文本及意见收集表广泛邀请市民大众及社会各界就立法保障长者的基本目标、整体取向和需要优先关注的具体内容等相关事宜表达意见。在咨询期间,社会工作局共收20份来自各界的意见书,连同引介咨询会及拜访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整理成《立法保障长者首阶段咨询意见汇整文本》。
汇整文本以立法保障长者的目标、基本原则、法例形式、立法保障对象及立法正负考量等方面归纳社会对长者立法的基本目标及整体取向的意见。并参考联合国亚洲及大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制定的《亚洲及太平洋老龄化问题澳门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方针涉及的七个领域,包括老年人与社会地位、老年人与家庭、健康与营养、住房、交通和建筑环境、老年人与市场、收入的保障、维持和就业等七大领域为主题,分类整理收集到的意见。
经归纳后的意见显示,立法保障长者的总体目标在于确保长者的生活需要,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促进敬老护长的社会风气,协助长者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的老年生活。立法取向应以长者的需为本,结合个人权利与道德伦理,动员社会的整体力量分担照顾长者的责任,共同支持他们提高生活的福祉。
大部份意见支持以纲要法形式进行立法,并在整合现有法例和前瞻未来需要的基础上,制定具指导性的基本方针和规范性的法律文本,以便在不同的施政领域与个别范畴逐步创设和持续完善各项细则性法律。
在立法保障长者的具体内容方面,各方意见尤其关注老人的社会地位、供养父母、医疗服务、公共房屋、社会保障和安老院舍等范畴,当中有些与全局的法律规范密切相关,有些则属具体的政策执行事宜。特区政府会认真研究各项意见,同时适当地将之融入未来的立法内容之中。社会工作局在短期内会成立专家小组,草拟有关立法的目标、原则及内容框架,作为起草具体法律条文的基础,完成后将在今年稍后时间提交长者事务委员会进行讨论,同时听取公众意见。
有意细阅《立法保障长者首阶段咨询意见汇整文本》的市民,可到www.ias.gov.mo浏览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