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于2009年6月29日起接受申请以来,至7月10日,共接到398份申请。按照法规,房屋局于申请卷宗资料交齐之日起计30日内将有关的决定通知利害关系人。现预计7月底可完成首宗申请的审批。
截止7月10日,《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共接到398份申请。补贴制度有266份申请表,已审核116份,当中,尚待补交文件27份,基本条件已符合的申请86份,不符合条件的申请3份;尚待处理的申请表150份。
信用担保计划有132份申请,已审核48份,其中尚待补交文件13份,基本条件已符合的申请32份,不符合条件的申请3份;尚待处理的申请表84份。两项措施分别不符合条件的3份申请,来自3个家团,他们同时申请了补贴制度及信用担保计划,其中2个为经屋家团代表;另外1个属经屋家团成员,但该经屋未过监管期,以上情况均不符合申请条件。
按照法规,房屋局于申请卷宗资料交齐之日起计30日内将有关的决定通知利害关系人。就此,6月30日有首宗交齐文件的申请,即最迟于7月底可完成首宗申请的审批。房屋局重申,由于涉及大量文件的处理,审批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呼吁申请人耐心等候。
根据资料显示,由接受申请起至今约两个星期,第二个星期的申请相对第一个星期踊跃,这符合局方预期。同时,房屋局建议居民参考每日于网站内公布两项措施的申请及批核数字后,对个人的申请以至置业选择作出评估。此外,房屋局与银行业界继续保持沟通,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