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正加紧有关「特别驾驶执照」制度及「特别驾驶考试」的修订工作,在有关工作未完成前,为及时回应社会的合理诉求,特别是保障本地职业司机的就业权益,执法部门会加大力度开展针对性的打击行动外,交通事务局由即日起亦会冻结各中资驻澳机构已获批核的「特别驾驶执照」数额,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根据第67/84/M号法令规定,具有中国合法驾驶资格的中国公民,可按规定办理特别驾驶执照,以在本澳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运载乘客及货物。该类特别驾驶执照是发给中资机构因工作需要驾驶两地牌照车辆的司机,申请者须由有关中资机构向交通事务局提出申请。为证明有关事实,交通事务局会按需要向相关单位要求提供意见。该驾驶执照有效期一年。
截至今年6月30日,交通事务局共向79间合资格中资机构发出1,018个特别驾驶执照,包括轻型汽车、重型货车及重型客车。同比过去五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本澳发出的「特别驾驶执照」数量均维持在1,000个水平,未有明显增加。
然而,特区政府关注到近年澳门社会经济环境急遽转变,以及业界反映有关「过界司机」问题,正积极进行有关「特别驾驶执照」制度及「特别驾驶考试」的修订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已接近完成,稍后将会陆续向外公布。
在上述工作未完成前,交通事务局、治安警察局及劳工事务局会继续加强沟通协助。其中,治安警察局会加派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打击行动外,交通事务局由即日起,会冻结各中资驻澳机构已获批核的「特别驾驶执照」数额,而有关数额以截至今年6月30日的数据为基准。各中资驻澳机构可按其公司营运状况向交通事务局申请替换,但该公司可获发的「特别驾驶执照」总额不变;至于申请已签发且有效之「特别驾驶执照」的续期及补发,则不受限制。
交通事务局呼吁驾驶者切勿违法,并重申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不具备所需驾驶资格而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视为轻微违反,一经发现,初犯者可被处以罚金澳门币5,000元至25,000元,累犯则可被处以6个月徒刑或罚金澳门币10,000至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