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现正研究设立「环保与节能基金」,以财政资助方式协助企业或机构增购设备以提升能源效益,并争取在今年出台。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山礼度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为持续推进节能工作,推行环保政策,政府推出的「环保与节能基金」旨在协助本澳中小型工商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购置或引进先进的节能设备和技术,达致改善本澳环境素质和节能减排的目的。
他表示,当局初步拟透过政府拨款及相关能源领域的专营公司回报金中出资,以专款专用的方式对上述机构给予资助。现时当局仍在研究基金的来源、基金的管理及运作模式、资助对象、资助方式及条件、申请及审批程序等,待完成研究后将拟定草案并咨询意见。
另外,有关道路公共照明的节能问题,政府除透过《澳门公共户外照明设计指引》以改善道路照明外,亦开展了节能灯具的能效研究和试验工作,期望通过技术应用以进一步推进绿色照明的工作。
山礼度表示,目前特区政府与深圳方合作推行的隧道、马路、办公室三类场所的节能灯测试,正按计划如期进行,待测试完成并由双方确认测试数据后,将评估其能源效益以确定下一阶段的推广及应用。
他又强调,持续推进节能减排,配合特区政府的环保政策,是行政当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政府将结合宣传推广、技术应用和推动立法三大途径,全面而深入地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履行特区政府对适用《京都议定书》的承诺。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
编号:320/ III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