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强调,工务部门与文化部门会持续对本澳各个具特殊意义和价值文物的周边合作研究,在兼顾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平衡中,谋求最有利于社会整体效益的城市规划。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一直重视本澳文物的保护工作,除了依据第83/92/M号法令保护文物清单上的文物外,亦通过第202/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将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澳门历史城区周边的1.24平方公里范围划为保护区,以保障历史城区附近的景观和谐协调。
针对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的东望洋灯塔,再颁布第83/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另外也把澳门半岛的2.56平方公里面积作为限建区,以保障一些重要地点可看到东望洋灯塔。
另外,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回覆立法议员梁玉华的书面质询时指出,本澳近年发展迅速,随着众多基建工程及房地产项目的开展,树木受工程影响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寻求城市发展与树木保育之间的平衡,减少工程对公共绿化带的影响,民政总署已制定一系列指引,包括「绿化带基本要求及洒水设备」、「受工程影响树木保护指引」及「移植树木操作指引」等,以让工程单位可按指引保护绿化带及树木。
除了提供技术意见外,民署还可派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及协助有关工作,尽量降低相关树木受到的影响。而位于私人地段内之树木,倘发展商主动求助,民署亦会提供专业意见及相关的协助。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编号: 344/III/2009;347/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