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下称高教办)近日接获市民查询,“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于本澳十月初五街开设了“澳门招生辅导中心”,并开办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等四个学士学位课程,是否获澳门特区政府批准开办。据该中心资料,学生完成课程后,可获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远程教育学院颁发国家和国际认可之本科文凭。
高教办表示,特区政府从来没有批准有关课程在澳运作,经初步查证,“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也没有获得内地教育部门批准来澳办学。高教办已多次向该中心查询,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该办已与国家教育部联系,请求处理有关问题。
高教办重申,所有非本地高等教育机构拟在本澳开办高教课程,均须按第41/99/M号法令向特区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运作。特区政府不容许任何高等教育课程未经申请而在本澳开办,以维护市民的权益。市民亦应小心,不宜在本澳报读未经批准运作的课程,倘取得有问题的学历,会得不偿失。
现时已获特区政府批准在本澳运作的非本地高等教育课程资料,均可于高教办网页内(http://www.gaes.gov.mo)的“高等教育资料库”查阅。市民如欲了解更多高等教育课程的讯息,或有任何关于升学的疑问,欢迎与高教办联络,电话:28345403,地址:澳门南湾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至15楼,电子邮箱:info@gae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