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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订定及公布提名期

澳门特区政府
2009-05-1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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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已于今日(5月11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本年7月26日为第三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日。为此,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下午举行会议,并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订定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为本年6月12日至23日;同时亦决定:5月25日起,有意参选行政长官选举的人士可亲自或指派代表到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六楼的行政长官选举协调中心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并于上述候选人提名期(即6月12日至23日)内交回。

设于上址的行政长官选举协调中心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六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不对外办公。查询电话:8866 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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