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009号有关「200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的行政法规已于2009年5月11日刊登于政府公报,并于5月中旬正式实施。
「200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的发放方式分转帐及邮寄划线支票两类,发放日期及安排见附件。
「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此计划而特别设立的「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将于2009年5月18日开始运作,负责协助居民解决收取款项所遇到的问题并提供查询服务。为节省轮候时间,居民可透过网页或电话查询、预约(电话:2822-5000,网址:www.planocp.gov.mo)。发放辅助中心除公众假期外逢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晚上6时对外开放,中午照常运作。如居民于应收取支票信件日期起计十天后仍未收到支票信件,可向中心查询(查询热线:2822-5000,传真:2822-3000)。
更改邮寄支票地址
划线支票将按居民办理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时所申报的地址寄送。居民可透过现金分享计划网页或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更改用作收取现金分享计划邮寄支票的地址,亦可直接下载声明表格,于填妥后送交或邮寄身份证明局。此外,亦可亲临身份证明局或「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办理更改地址手续。
: 200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发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