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月十八日第58/93/M号法令的规定,雇主均须为所聘用的本地或非本地雇员缴纳供款,由于《劳动关系法》已将家务工作列入适用范围,由四月一日起,本基金开始接受本地及非本地家佣供款。根据人力资源办公室提供的资料,聘有外佣的雇主约有一万四千人,因此本基金于四月一日前已作出准备,除了增加人手及设备之外,还在接待大堂扩充柜台以应付家佣供款。四月一日至三日已缴交供款的外佣雇主共有1,972名,平均每日约有六百五十多名,在开始接受供款的首两日,人流虽然增多,但秩序良好及运作畅顺。如已收到本基金寄出的信函及填妥供款凭单,外佣的雇主不用亲身前来供款,可由家佣或其他人士代为缴交。倘若没有收到信函及供款凭单的外佣雇主,可以亲身或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只需带同1)雇主的身份证副本2)外雇的蓝卡3)地址单(水、电或电话费单)前来本基金办理便可。四月份外佣供款需在本基金大楼出纳处缴交,而七月份开始外佣雇主可到银行柜台或自动转帐缴交供款,详情稍后将会再作公布。外佣供款为每月45元,全数由雇主支付,有关的供款均用在支持本地雇员福利。
至于本地家佣的登录及缴交供款手续,雇主须于四月份内为所聘用的本地家佣在本基金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供款,如对家佣供款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二八五三二八五0、语音热线二八二三八二三八或浏览网页http://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