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局表示,特区政府认同对于严重残疾以致失去工作能力、或在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断照顾者应该提供有别于一般残疾人士的津贴金额,发放金额则需详细研究。
立法议员区锦新就「严重弱能、智障、身残,而评定为缺乏工作能力者」的残疾津贴提出质询。社工局局长叶炳权表示,目前本澳暂无确定统计,相信在「澳门特区残疾分类与分级标准和残疾评定系统」投入运作的一段时间后,才能依据实际的评估数据予以掌握。
叶炳权强调,特区政府认同对上述人士应该提供有别于一般的残疾者的津贴金额,因此,未来的残疾津贴将朝向分级制度的方向制订,但其发放金额是否相等于维生指数则需进行谨慎的研究。
他表示,当局需要深入考虑的政策问题主要包括若按不低于维生指数的水平发放,金额是否过高;普及性津贴的给付金额应否等同审查性津贴的发放水平;对于生活于领取经济援助家庭中的残疾人士,其在残疾津贴方面的领取资格与安排应该如何处理;残疾津贴分级发放的比较基础和区间标准应该如何设定等议题均涉及公共财政及福利政策的制度原则与设计安排。
叶炳权表示,当局在深入研究之后将在适当时间连同整套方案送交复康事务委员会讨论,听取意见后再作最后决定。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803/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