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澳门与珠海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行政长官批示,根据第11/2020号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十一条第一款(八)项的规定,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时起,重新开放关闸出入境事务站、青茂出入境事务站及珠澳跨境工业区出入境事务站,恢复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