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延長2009年度職業稅M/5式申報書遞交期限

財政局
2010-02-03 12:58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按照第4/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凡符合《職業稅規章》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即收益從多於一位僱主處獲取的第一組納稅人及不具備適當編製會計的第二組納稅人2009年收益的M/5式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2010年3月31日。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微信訂閱號: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政府資訊
微信訂閱號: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
跳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