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發現部分職業介紹所在處理客戶個人資料時出現不規則的情況,個人資料辦公室於日前與勞工事務局合辦了兩場面向職業介紹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講解會”,向各職業介紹所的代表講解第8/2005號法律(下稱《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制作了《關於職業介紹所處理顧客個人資料的實務注意事項》(下簡稱《注意事項》),向與會者派發,並於7月7日以公函方式將《注意事項》正式送交所有職業介紹所。有關的文件,可於本辦公室網站www.gpdp.gov.mo下載。
本辦公室制定《注意事項》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實施《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個人資料,並指引職業介紹所在訂定其處理顧客個人資料的政策時作出詳細、周全的考慮,避免其因此而觸犯法律。
《注意事項》著重於從實務的角度對職業介紹所處理顧客的個人資料作出指引。
《注意事項》明確指出,職業介紹所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須遵守合法及適當的原則,應根據其服務目的,有限度地謹慎收集和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須確保資料當事人的資訊權、查閱權、更正權及反對權。在收集敏感資料時須確保遵守不歧視的原則,對於某些個人資料,例如刑事紀錄證明書,不得收集;亦有一些資料,例如證件號碼,不得作公開展示。
為糾正現時不規則情況,本辦公室亦訂定了期限,要求存在問題的職業介紹在本辦公室訂定的期限內作出更正。在期限屆滿之後,本辦公室會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有關行為進行調查和嚴肅處理,如證實相關機構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構成行政違法和犯罪,會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