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收集市民和業界對制定《從事樓宇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的意見,從而促進本澳樓宇管理市場專業化發展。房屋局自5月20日就該項諮詢文本展開為期45天的諮詢期,有關諮詢已於7月3日結束。房屋局分別透過信函、電郵以及與商會和社團進行交流等不同渠道或方式收集意見,以完善有關法律草案之制定。
為規範樓宇管理業務、提升從事樓宇管理業務人員的素質,改善居民居住環境的條件等而制定的《從事樓宇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對本澳而言可謂是一全新的制度,鑑於該制度主要是涉及規範從事該行業的運作及職業行為,故為使有關法規於日後落實時既能配合業界的運作,亦能平衡各方的權益。諮詢期間,房屋局除透過不同的方式向市民推廣宣傳外,亦分別向相關業界及社團展開共八場的說明會,參加人數合共約二百多人。由於該制度除涉及樓宇管理行業日後的整體發展外,更涉及現存該行業公司和管理服務人員的操作;因此,向業界及各社團進行說明會時,各與會人士均表示十分認同為配合社會的發展趨勢,政府有必要規範樓宇管理行業的運作;同時,亦認同諮詢文本的立法方向和框架,但對於某些細項的規範內容和制約,亦表示了現時業界人士的憂慮和可能面對的困難,其中業界最關心的是希望將樓宇管理委員會“自行管理”樓宇的情況納入法律的規管範圍内等問題的處理方式,而社團則比較關注管理服務人員的從業條件。
經整理從不同渠道所收集的意見,共收到15份意見書。其中大部份均是業界人士、社團或市民提交,亦有部分意見為其他政府部門所提供。因此,所提交的意見除了主要涉及細則的操作性問題,亦關注法例是否會規範樓宇管理委員會“自行管理”樓宇的情況以及技術主管的擔任條件等問題;上述種種意見對完善及草擬法規條文提供了寶貴的作用,當局會盡量爭取於今年內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