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今(四)日表示,特區政府繼續就《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聽取各界意見,讓社會達成較強共識,爭取在2009年實施新社保制度。
特區政府就《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於昨日和今日舉行了三場介紹和說明會,分別聽取僱主團體、街總、勞工及專業團體、以及學術團體的意見。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總結會議進展時指出,經過了三場介紹會、以及各界陸續提交的意見和建議,當局將在年底先綜合社會對調低養老金發放年齡至60歲的意見。
他表示,若社會對於在60歲可提取75%養老金方面達成較大共識,特區政府將在諮詢期結束後提交修訂方案,不排除屆時仍有一段時間交由社會討論。他強調,當局會盡量掌握時間,爭取在2009年實行新社保制度。
至於政府在社保方面的開支,譚伯源認為,在經濟發展新時期,為澳門居民提供更佳的社會保障,基本上已成為社會的共同意願,特區政府亦將會致力實現有關訴求。他指出,開支金額將因應新制度而增加,但不應著眼於金額,而是增幅是否合理,以及能否回應社會的訴求。
他重申,特區政府在未來將因應需要,增加對社保資源的投放,在公共財政管理方面,優先考慮本澳居民的福利,對政府整體開支結構作相應的調整。
譚伯源指出,特區政府期望在2009年實施新社保制度,利用往後十多年時間,透過逐步增加僱主和僱員供款額,扭轉現時社會保障基金過份偏重政府開支的局面,達到較合理、三方共同參與的比例。同時,在2009年實行新制度時,新加入者必須供款滿5年才可領取養老金,不會即時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
他重申,特區政府在諮詢方案中建議,2009年撥出30億澳門元作為非強制性公積金的啟動基金,是政府為加大投放社保資源作出的預算,在未來亦會因應當年的財政狀況適度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