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持城市整潔,街道暢順,民政總署今年六月起加強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佔用公共街道的行為。
自民政總署成立以來,所處理的投訴不斷增加。就以非法佔用公共街道為例,僅四月份共發出檢控罰款筆錄一百一十四宗、警告通知書八十張。為此,民政總署在今年六月開始,加強檢控清平直街及雀氹仔園街市一帶違規佔用公共街道之商舖,並扣押非法佔用公地之物品。
民政總署根據現行條例處理被扣押的物品,對被扣押物品之保存狀況,不承擔任何責任。至於物主方面,應根據以下不同的物品,在指定的時間內辦理領回手續:容易死亡或腐爛之物品為二十四小時;動物類為五日;其他物品為十日。
逾期不辦理領回手續的,將作放棄處理。如當事人不承認有關違法行為,則需進行聽證程序後方可領回物品,領回物品之時間須在辦公時間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