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提醒所得补充税纳税人,缴纳月份为9月的独一期或第一期所得补充税,缴纳期限至9月30日止;倘第一期未于法定期内缴纳,将加征过期利息及欠缴税款百分之三,并引致第二期缴纳期立即到期。
线上支付 下载电子收据
纳税人使用财政局移动应用程式“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一户通”或“商社通”的缴纳税单功能,可连结到移动支付平台“政付通”直接缴交税款。此外,缴纳税款后,更可即时查阅及下载名下已缴税款的电子收据。
其他缴税方式资讯
纳税人亦可前往指定银行柜位或透过银行提供的电子交易方式缴纳税款;又或前往南湾财政局大楼、珠光大厦、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收纳处缴税。
补发征税凭单
倘纳税人仍未收到征税凭单又或遗失征税凭单,可于办公时间前往财政局三个服务地点补发征税凭单:
(一)南湾财政局大楼地下-税务咨询中心;
(二)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税务接待;
(三)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税务接待。
倘有查询,请致电税务查询热线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