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舒缓弱势家庭的生活压力,社会工作局于8月陆续向3,900多个符合资格的三类弱势家庭,发放本年度第二期特别生活津贴,涉及金额约澳门币1,500万元。
特区政府自2003年起,透过「特别生活津贴发放计划」,每年两次向正接受定期经济援助、或收入不高于最低维生指数一定倍数(本年度为1.8倍)之三类弱势家庭(单亲、残疾及长期病患者家庭),发放一次性的特别生活津贴,舒缓有关家庭的生活压力。
其中,本年度第一期特别生活津贴已于5月发放,共3,813个家庭受惠,涉及金额约澳门币1,410万元。而本年度第二期特别生活津贴于8月发放,涉及3,920个家庭。因应最低维生指数于本年7月调升,三类弱势家庭特别生活津贴金额亦相应作出调升。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