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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青年上海学习实践计划”即将接受报名

澳门基金会
2013-06-1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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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澳门青年人才的成长,培育本地区高质素综合人才,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澳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及澳门基金会今年续办2013“澳门青年上海学习实践计划”,活动将于6月24日至7月12日接受报名,主办单位鼓励本澳青年积极参与,开阔青年人眼界与胸怀,以新一代澳门人的精神面貌,去迎接建设澳门、建设祖国的历练,为推动澳门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2013“澳门青年上海学习实践计划”学员名额15至30名,实习期约为三个月(暂定于9月20日至12月19日,实际时间以主办方公布为准);申请者需为澳门永久性居民,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一年或以上工作或社会服务经验。主办机构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工作经验、工作性质、综合素质及相关机构评语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甄选。

有关活动致力理论与实践结合,学员在短期理论学习后,将在上海政府部门及企业机构进行实习。主办机构负责学员食宿及保险相关安排及费用,学员并可获得每月适量生活及交通津贴。

活动于去年首办,甄选了28名学员于2012年9月15日至12月14日期间在上海市行政学院接受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阶段,期后分四组进行实践,实践机构包括、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旅游局、浦东新区政府及徐汇区政府,学习实践主要分为三大内容:瞭解部门职能,参观、考察、座谈,参与日常工作、大型会议、展览会工作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让青年深入上海的政府部门和有关行业一线历练,体验另一种生活模式与城市特色,瞭解上海的成功之路,促进沪澳两地紧密交往。

2013“澳门青年上海学习实践计划”之章程、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已上载至澳门基金会网站www.fmac.org.mo,欢迎有兴趣人士浏览。有关计划将于6月24至7月12日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携同所需资料,于办公时间内亲身或委托他人递交至澳门新马路61-75号永光广场7楼澳门基金会资助暨合作厅。如欲查询详情,敬请联络黄小姐,电话:87950931,传真:28356026,或电邮至dca_info@fm.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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