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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工厦活化 增实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下之单位供应

土地工务局
2011-04-1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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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落实特区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六大方向政策,增加中、小型住宅单位的供应,土地工务运输局明起(4月12日)推出工业大厦活化措施,工厦倘若全幢拆卸改建为住宅楼宇,必须提供占住宅总单位数至少7成、实用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约640平方呎)的单位。符合此要求的申请项目可获优先处理,由入则至展开工程较正常流程缩短一半时间,从而有助推动申请项目加快落实兴建。

应社会住屋需求 促置业选择多元

随着本澳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至服务业为主,部分工厦已空置多时,当中有些更楼龄偏高,对社区存在卫生及安全隐患。透过工厦活化,促进发展商或工厦业主改建工厦为住宅楼宇,从而增加两房一厅(即T2)及一房一厅(即T1)住宅单位的供应量,最终能达到为有意置业的市民提供多元化的选择,以及更好地善用本澳土地资源,改善社区环境以至工厦长期空置及造成的残危楼宇问题的目标。

工厦活化措施主要对象为已建成且属政府批租地段的厂厦,其改建后的住宅楼宇必须提供占住宅总单位数至少7成或以上、实用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细单位;所有细单位的建筑面积总和,须占整个项目住宅单位总建筑面积一半或以上,避免出现少数大单位占去大部分建筑面积、多数细单位却只占小部分建筑面积的情况。同时,并视乎该区规划需要,不排除将一定比例的土地纳入公共设施用途,以增加社区的文康和交通配套。

设快速通道审理 促项目落成及供应

符合上述要求的工厦,其拆卸改建计划可进入“快速通道”审则,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规划厅、城市建设厅及土地管理厅会调拨资源,按职能分别加快“街道准线图申请”、“工程计划草案(草则)”及“土地批给合同修改程序”的审批,不计制作图则时间,申请人自入则至展开工程需时将由正常流程的255天审结缩短至118天审结,加快比率超过5成(详见附表)。此外,土地委员会及“工程计划(正则)”的审批将分别加快12%及14%。

私家地若符合要求,亦可获优先处理,但不具强制性。

值得注意的是,整项申请的各个环节是环环相扣的,如有任何一个步骤未获批准,将影响审则进程。例如:有关改建计划必须符合城规条件、即取得街道准线图后,才有条件展开草则和正则的设计;土地工务运输局在收到其他部门的咨询意见后,才能启动审则;草则获核准后,才能启动土地批给修改程序;当申请人接纳土地批给合同内的条件后,才有发出工程准照的条件。

严格监察进度 确保土地如期发展

而为确保土地承批人如期落实发展项目,土地批给修改合同中除只规限总体发展期,还会规限项目由启动至竣工的各个阶段进度,以更严格监察土地承批人有否履行发展责任;倘若土地逾期不发展,对土地承批人的处罚亦会加重,当中罚款可高达该幅土地溢价金的15%。

工厦活化措施由4月12日起试行一年,有关申请个案以土地工务运输局接待暨一般文书处理科收件盖印上的日期及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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