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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一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
2011-02-2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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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7.16)按年上升4.92%;升幅主要由食物及非酒精饮品、杂项商品及服务和住屋及燃料的指数上升所带动。其中,杂项商品及服务(+9.21%)、衣履(+6.86%)、交通(+6.71%)、食物及非酒精饮品(+6.13%)和医疗(+5.75%)的价格指数录得明显升幅;由于农历新年临近,外出用膳、理发及美容服务和旅行团收费上调、男女成衣及鞋类、机票及食物价格普遍上涨,以及汽油、石油气售价调升。另一方面,流动电话服务收费下调,令通讯的价格指数按年下跌8.35%。

今年1月甲类(106.49)及乙类(107.37)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4.75%及5.05%。

今年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93%,以杂项商品及服务(+2.83%)、食物及非酒精饮品(+1.93%)和交通(+1.04%)的价格指数升幅较大;而通讯价格指数则显着下跌8.03%。另外,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1.11%及0.89%。

截至今年1月为止的12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3.21%;而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2.75%及3.37%。

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为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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