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助理发言人陈致平今(24)日重申,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目的,是透过制度化的建构,更公开和便捷地发布讯息,让公众更了解政府的政策措施和运作。
陈致平表示,发言人制度并不应局限由谁人或以何种方式进行发布工作,更重要的是该制度作为各政府部门的支援角色,培训人员、收集资讯,协调及连系各部门的讯息发布工作,以务实的态度,实事求是,有针对性、专题性地举行记者会,快速回应社会及传媒的需求。
他进一步介绍,在政府发言人制度下,现时各范畴或部门均经常共同举行内部会议,因应公众和传媒的需求,对讯息发布及是否需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评估,视乎情况及需要由发言人办公室协调召开跨部门记者会,或由个别部门进行讯息发放。他补充,各部门更掌握本身职权范围内的政策及资讯,由他们即时向公众作出回应,效果会较佳,且做法较为务实。
被传媒问及新闻发言人会否举行例会,陈致平指政府对此持开放态度,会积极考虑和研究传媒的诉求,但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无设定主题的发言人例会,效果不太理想,且不受传媒欢迎,反而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有针对性地及专题性地举行记者会,快速回应公众及传媒所关心的议题,则更为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