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与拱北海关签署横琴口岸执法协作备忘录
澳门海关
2024-02-29 13:28
  • 澳门海关关长黄文忠与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签署《横琴口岸执法协作备忘录》

  • 出席签署仪式人员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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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三智)合作理念,提升横琴口岸的通关便利和安全水平,助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于2024年2月28日,澳门海关关长黄文忠与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在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共同签署《拱北海关与澳门海关关于横琴口岸执法协作备忘录》,落实双方于横琴口岸开展“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图像信息共享共用”和“口岸货运核辐射监测”两项执法协作项目。

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表示,是次两项执法协作项目能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效率,节约两地海关的人力和监管设备资源,更好地落实海关守护国门安全的职责,在实现两地海关资源分享、资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实践,为后续双方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澳门海关关长黄文忠表示,随着横琴口岸执法合作的落实,两地海关将共同构建高效畅通的口岸通关环境,为人员、车辆、货物的出入境节省通关时间,提供顺畅便捷的通关体验及优质服务。未来,双方将不断摸索和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助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促进澳门的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关于“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图像讯息共享共用”项目,两地海关将采取“各自机检、图像共享”模式,利用各自设于出境查验场的大型集装箱机检查验设备(H986),由出境海关对出境车辆及其所载货物实施机检扫描后,扫描图像同步与入境海关实时共享,从而减少两地海关重复查验的情况,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关于“口岸货运核辐射监测执法协作”项目,两地海关透过设定统一标准的核辐射报警基础阀值,由出境海关对出境车辆及其所载货物实施核辐射监测。倘发现核辐射报警时,对相关车辆及货物实施拦截及处置。

是次澳琴海关签署执法协作备忘录,将有助加强两地海关的情报交流和沟通合作;通过实现“一次机检”并对通关货车及其所载货物开展核辐射监测执法协作,加快通关速度,提升口岸核辐射监测效率,有效维护口岸安全。此外,双方亦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海关即时联络沟通,并会组织开展人员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共同打击不法活动,提高两地海关的监管效率,保障口岸秩序和通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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