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加强规管船舶 强化澳门海上安全
海事及水务局
2024-06-25 10:38
  • 约100艘渔船在内港锚泊

  • 加强巡查保障海上安全

  • 排查船舶安全隐患

  • 检查船上救生、消防、通讯等设备

  • 船舶须配备足够及合格之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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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内港环境及加强保障海上安全,海事及水务局发出了第2/2024号告示,由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加强规管内港船舶

新告示主要在“关于船舶航行应遵规则”的第3/2022号告示基础上进行修订,扩展了涵盖范围并增加了应遵事项,要求停靠内港码头和停泊内港锚地的所有船舶,均须配备足够及合适的消防设备,内港码头不得以营运为目的进行船舶维修业务,内港锚地每组并排停泊的船舶数量不得超过五艘,每组之间必须保持不少于十米的分隔距离,分隔带须保持通畅,以免阻碍船舶疏散等。海事及水务局透过加强规管船舶的安全设备、适航条件和停泊方式,强化本澳海上安全。

遵守规则提升安全

时值南海伏季休渔期,目前约有100艘渔船在内港锚地停泊。为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海事及水务局呼吁所有船舶遵守“关于船舶航行应遵规则,同时渔船亦应继续遵守2022年发出的“内港锚地停泊渔船的应遵规则”以及2023年发出的“内港各码头停泊渔船的应遵规则”,令灾害防范于未然。近年,通过限制并排停泊的渔船数量上限,限制易燃易爆品的存量,禁止明火活动,要求配备足够及合格之消防和救生设备,进行电子申报和安排船员留守等多方面规管,已大大降低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

加强巡查保障安全

为加强保障内港一带的海事安全,海事及水务局在休渔期间加密巡查行动,多次派出人员巡查内港海域内锚泊的船舶,排查安全隐患,并促请船舶负责人采取纠正措施,以策安全。海事及水务局强调,内港锚地和内港码头内所有船舶必须符合适航条件,且符合澳门海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被科处相应罚款。

共同维护海上安全

海事及水务局提醒海上业界,船舶停泊安全关乎生命和财产安全,务必严格遵守规则,尤其防火工作十分重要,任何豁免均须提前申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做好防火措施,并保持海上清洁,共同维护海上环境安全,营造良好的通航和停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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