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11/91/M號訓令附件《出版登記規章》第九條之規定:刊物登記後,如屬日刊,在一百八十日期限內仍未出版,如屬其他刊物,在一年期限內仍未出版,或刊物出版中斷的時間與上述期限相同,登記將被吊銷。詳細法律條文可查閱第7/90/M號法律《出版法》及第11/91/M號訓令《出版登記規章》
自第11/91/M號訓令附件《出版登記規章》生效後,已被吊銷登記的定期刊物名單如下: